公告日期:2022-09-27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二〇二二年九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会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签发的《关于请做好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或“发行人审计机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律师”、“发行人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除另有说明外,本反馈意见回复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各项词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本反馈意见回复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目 录问题 1...... 3问题 1关于同业竞争。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下属 3 家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等电网辅业相关业务,与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022 年 1 月,申请人与电建集团签署《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协议》,履行电建集团于 2014 年作出的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但前述 3 家公司因存在部分权属瑕疵事项或盈利状况具有不确定性等情况,未注入申请人。因此,电建集团对 2014 年 8 月作出的原承诺内容进行了变更,将上述 3 家公司托管给申请人,在相关业务及资产符合注入申请人条件时后三年内,采取注入方式逐步解决与申请人的同业竞争问题。请申请人:(1)全面梳理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同业竞争或产品、业务重合等情形,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2)结合上述 3 家公司自 2014 年 8 月作出相关承诺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及业绩状况,说明长期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实质性障碍;(3)测算如果 2022 年 1 月相关资产置换时将上述 3 家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对申请人业绩的具体影响,并进一步说明进行承诺变更的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谨慎合理,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4)说明上述变更后承诺是否明确同业竞争未来解决措施或者安排,是否切实可行,设定的注入条件是否合理,变更承诺是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规定的决策程序;(5)说明由申请人托管作为解决同业竞争的过渡性措施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向申请人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是否具有完整的经营决策权;并结合托管参与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提供的服务及是否存在对托管企业业绩考核等情况,说明双方是否存在经营和利益混同、业务让渡,是否对发行人经营构成不利影响;说明申请人托管上述 3 家公司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再融资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6)结合附条件的过渡期安排,以及对满足注入条件时间的不确定性,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能够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法与路径。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及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答复: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一)全面梳理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同业竞争或产品、业务重合等情形,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主要的业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如下:序号 业务板块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电建集团持 主营业务类别 股比例主要依托下属各级子企业(包括中国电力建设 2011 年……[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转载自: 601669股吧 http://601669.h0.cn公司名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sh601669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建筑施工
所属地区:北京
公司全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Ltd
公司简介:中国电建公司是全球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领域提供全产业链集成、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综合性特大型建筑集团,主营业务横向跨越国内外能源电力、水利、铁路(地铁)、公路、机场、房屋建筑、水环境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及大土木、大建筑多行业,纵向覆...
注册资本:172.3亿
法人代表:丁焰章
总 经 理:王斌
董 秘:丁永泉
公司网址:www.powerchina.cn